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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父亲在工地工伤,老板只出了医疗费,不给误工费和营养费

劳动纠纷
2023-07-17 13:03:35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不合理的 可以要求老板支付误工费和营养费
  • 你好,你这边有去做工伤鉴定吗,,,
  • 你好,工伤的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
  • 这个需要给误工费的,可以协商
  • 你好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起诉
  • 你好,纠纷可以直接起诉w
  • 您 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

  • 1.工伤不存在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2.如果工伤职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需要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以你们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标准,按504030从工伤基金领取护理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没有误工费的补偿,停工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法律分析: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列》 第十四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您好,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的
  • 你好,什么时候发生的,伤情怎么样?
  • 你好,工地受伤可以主张赔偿
  •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你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帮助到你
  • 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鉴定,鉴定后仲裁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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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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