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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下班回家途中被小车撞了,对方全责,在单位能办理工伤吗?车

劳动纠纷
2023-07-14 11:28:2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对方全责,除交通事故赔偿,还可以同时申请工伤赔偿: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检查具体伤情后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 你好,上下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个是属于工伤的。
  • 你好,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后索赔的
  • 您好你这边伤情如何,有没有骨折
  • 您好,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且自己不承担主责、全责的,构成工伤,可以让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评级;
    因为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工伤评级后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公司赔偿;
    如果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就不构成工伤,与公司没有关系,不能向公司索赔
  • 下班途中被车撞了,如果劳动者本人对该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如果经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劳动者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应由职工依法申请民事赔偿,所获赔偿低于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单位补足差额获赔偿高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工伤待遇不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回家途中被小车撞了?
  • 你好,回家的路线固定嘛
  • 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合理的路线发生交通事故,你这个情况可以办理工伤
  • 这种情况,可以认定工伤的,符合工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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