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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老板说暂停上班,具体不清老板的真实意图,我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7-13 15:41:4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工厂经营问题导致大面积待岗,工厂合理待岗,但需支付工资百分之80
  • 您好,有相关的证据资料吗?可以详细沟通下
  • 您好您这边可以到劳动局仲裁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 1. 如果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2.单位无正当理由给员工停职停薪,是违法的,员工应当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可随意对员工进行停职停薪,如果没有过失,单位是不能随意停职停薪的3.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可以投诉或者进行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您好 您在公司做了多少年了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辞退。你可要求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违法行为、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任何疑惑可随时与我沟通,我来帮助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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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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