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想要讨薪建议首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只要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先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或者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