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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女,餐厅上班期间突发晕倒,送医院之后脑出血开胪手术了,,老板要付什么责任

劳动纠纷
2023-07-07 11:05:47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上班晕倒是否算工伤工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4、有职业病的。
  • 您好,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引起的,餐厅老板需要负责,如果是自身疾病引起的,老板不用负责。
  • 您好!因61岁已超过退休年龄,且自身疾病产生,单位或者老板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 如病情与工作无关,不算工伤。
  • 你好,可以保留相关材料提出诉讼L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说明原因
  • 你好,这个属于自然疾病。
  • 你好,可以要求老板赔偿
  • 按工伤进行处理即可,公司承担工伤等级鉴定的责任,因此,建议公司与家属协商解决,按规定鉴定工伤,并且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即可。
  • 脑出血,老板没有责任。公司有救助的义务,但是没有支付医药费的义务。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可认定为工伤。公司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脑出血,老板没有责任。公司有救助的义务,但是没有支付医药费的义务。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可认定为工伤。公司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自身有没有疾病可以委托
  • 你好,这个要看是否是因为自身疾病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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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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