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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对象领了结婚证之后贷款买的房,主贷人是我对象,首付也是他家付的,房贷也是他还的,如果离婚我不要那套房子,离婚后贷款我还得给他吗。

婚姻家庭
2023-07-09 21:39:2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包括本金与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您可以向对方主张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一半费用。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根据你的描述,离婚后你不要房产,房屋贷款自然应当由对方负责偿还。
  • 离婚可以约定由他负担房贷,但若他还不上,银行也会要求你还贷
  • 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还款,但是需要银行同意
  • 不需要的,你是不是共同贷款人?
  • 婚后买房贷款一定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毕竟银行考量的不再是借款人个人的还款能力,而是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都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便房产证上只写着一人的名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得夫妻双方都到场签字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还贷款房子归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人所有,但应当给另一方补偿;
    2、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并且婚后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房贷是可以由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当事人来偿还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属于一方个人的房贷由个人承担;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是,都需要进行处理,具体建议面谈帮助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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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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