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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哺乳期,部门领导找我谈话说辞退,并问了我赔偿金额,我说n+1后,她们说商量后给结果,现在不给结果,公司出台了全员竞聘的政策,不参与或竞聘失败则视为待岗,待岗期间只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怎么仲裁

劳动纠纷
2023-07-01 15:26: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帮助,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在仲裁程序正式开始之前会有一个调解,调解成功就无需再进入仲裁。
  • 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保留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仲裁

  • 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2、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
    3、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仲裁请求内容就是哺乳期不得降低你的工资待遇。
  • 可以至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从你的表述来看,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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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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