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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在试用期内(一个月内)跟我说没有通过试用期,人事已经跟我说终止合作了,但是在这期间,该公司也没有给我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在这上班的期间,现在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喉咙发炎,现在我该怎么去要求公司给我相对应的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6-28 10:57:4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终止合作的时候是工作多久了?是30天内吗?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理应缴纳。
  • 你好,现在是否已经离职,建议积极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维权,提起劳动仲裁
  •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合理的,具体信息要详细了解一下
  • 您好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合同
  • 需要赔偿的。因为公司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个需要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按照规范,你体检不合格,那么就治疗一年,还是不合格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赔偿,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也可以把公司告上法庭。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1、规章制度违法,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
    2、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违法约定试用期;
    4、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
    5、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赔偿有以下标准: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现在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喉咙发炎,现在我该怎么去要求公司给我相对应的赔偿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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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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