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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就是一个女的未满14一个男的未满14然后女的要跟男的发生性关系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6-14 14:29: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由家长制止,虽然都可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还是需要由监护人进行教育
  • 你好,无论是否愿意,14岁以下的幼女,都是强奸罪
  • 根据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无性同意能力,与之产生关系的一律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行为人不满14周岁的,不具有强奸罪的刑事责任能力,主体不适格,因此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如果因发生关系造成女方损害的,可以提起侵权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和刑法理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一概按犯罪行为论处,但如果行为人不满14周岁的,应认为其不具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刑事行为能力,因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又,如果因为发生关系导致女方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主张侵权赔偿。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和刑法理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一概按犯罪行为论处,但如果行为人不满14周岁的,应认为其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刑事行为能力,因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又,如果因为发生关系导致女方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主张侵权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和刑法理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一概按犯罪行为论处,但如果行为人不满14周岁的,应认为其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刑事行为能力,因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又,如果因为发生关系导致女方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主张侵权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确立了“两小无猜”条款,根据此条款,如标题所描述的情况在实践中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但如果确实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害或精神损害结果的,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一、与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犯法吗
    1、与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 法律分析:关于年满14周岁的女孩发现性关系的,我国法律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彼此愿意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是不付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以下几个方面: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才不构成:
    1、不是经常性的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只限于一两次。
    2、情节轻微是指在实施性行为时未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未对受害人打骂、捆绑等
    3、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未造成幼女身体本身的严重外伤伤害及未给幼女身心、精神上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如果造成幼女性器官的破裂等严重伤害或者说幼女因此自杀或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那么是可以作为犯罪处理的。
  • 因为都是未成年,男的因为未满14周岁,所以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是年满16周岁的男性跟未满14周岁的女性,不管女性自愿不自愿,男性都是会涉嫌强奸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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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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