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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短期工但是跟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中途我想辞职,我没有向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让他们把该扣的钱扣完我直接走,但是他们说要扣我一千五的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6-12 15:31: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要求扣除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此事2.
  • 法律分析:签了劳动合同后,辞职并且扣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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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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