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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不过,能不能要回培训合同

劳动纠纷
2023-06-13 16:49: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培训合同为非要式合同,订立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口头的形式设立。可以通过当时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或收付款记录等材料证明合同成立的事实。若培训机构出现当事人间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培训机构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相关的培训费用
  • 培训退款的规定是,如果培训机构不履行培训合同的内容的,接受培训的一方可要求其承担退款、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培训机构按合同约定履行的,一般不承担退款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培训合同为非要式合同,订立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口头的形式设立。可以通过当时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或收付款记录等材料证明合同成立的事实。若培训机构出现当事人间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培训机构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相关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培训合同到期,如果以已经进行过培训,就属于履行完合同义务,不能再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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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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