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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工厂12月31号搬走,我正好到12月24日满50岁。女性,搬到外市,这样还有没有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6-10 15:33:0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 好,满了50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了
  • 你好,请说明具体诉求是什么的呢
  • 可以委托律师去起诉劳动仲裁的
  • 你好在的,建议可以协商U
  • 你好 你的问题可以找我们
  • 你好,这个可以要求赔偿
  • 如果工厂搬迁的距离较远,如跨省或跨市搬迁,市区到郊区搬迁,倘若构成重大变更,员工不愿意随行,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同意继续工作的员工,公司应该提供班车、车补或餐补等补救措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搬厂赔偿,按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算一年,补一个月的赔偿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一般情况下,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的,劳动者应当服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工厂在市内搬迁,如果单位因此而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没有赔偿,但是有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建议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
  • 您好,现在可以和工厂谈赔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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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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