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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可以当天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吗? 但是公司合同上写的是要到公司的发薪才发

劳动纠纷
2023-06-08 22:31:19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后发放离职员工。辞职工资发放是需要及时发放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离职后得结算工资一般是按照公司正常发薪日结算得,按照您的描述,结算周期并没有问题。
  • 你好,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差距。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还是走正常的合同程序。但是您也可以和公司协商
  • 你好,建议跟公司协商,一般是要到公司正常发薪的时间
  • 建议你走法律程序投诉到相关部门
  • 您好这个事情我们是可以处理的
  • 你好,离职当天就要结清工资的
  • 您好,公司员工手册这块怎么约定的
  • 你好,请问你已经离职了吗?公司违法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工资一般是按照统一工资发放日的,还是需要参照你当时的工资发放和打卡记录等证据去具体确定相关情况。如果你已经写了自愿离职,可能会导致维权困难。建议你详细说一下
  • 1、签合同的,公司会在发放工资时间发的。2、没有劳动合同,那么最后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不然,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你好,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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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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