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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每个月先上十二个小时我不想先上12个小时,我不想干了,有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6-05 21:54: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超出的算加班时间
  • 自己提出离职,不会得到赔偿
  • 就赔偿的劳动争议而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申请的,则仲裁委员会可能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下列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用人单位逾期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需要赔偿的,赔偿如下:
    1、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2、按照职工入职年限,半年以下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上按照一个月支付。
    3、支付标准: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费。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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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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