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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单位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还有两年到期.目前我因病正在治疗,单位说给我3个月医疗期.但是从我请假开始单位就停发了我的工资,我已经把医院的诊断及住院通知单都给学校复印了,学校说要原件.因为我没有教原件就说请病假手续不全,停发了基本工资.请问:一,学校有权停发我的基本工资吗? 另外,我们的合同规定如果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我是希望单位跟我解除合同的.如果医疗期满后,医院证明我的病情仍不能回单位工作,单位会不会要求选择另外一家医院证明我的病情是否属实?这样就很麻烦,是不是要打官司啊?

劳动纠纷
2007-08-20 14:42: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医院的诊断及住院通知单是作什么用的?就是应该交于单位,用作证明病休期间,享受病休待遇。
    如果单位不予承认,可以起诉法院用作证据。你现在交给单位复印件,单位能承认是真实的吗?
    试问,单位给你开工资,发人民币也发复印的,你同意吗?
    另外部分,不要再说了,是你不让学校相信你。
  • 我交给学校的住院通知单和病历都是原件.可是领导却说我那是医生建议,不能算病历.请问到底什么是病历啊?在门诊开的不算病历吗?
  • 单位无权停发你的工资。你交给学校的病历最好保留交给他们的证据,否则学校可能会否认你交过病历给他们。
  • 医院的诊断证明是重要的。你可以要求补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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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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