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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16岁,然后我在火锅店干了半个月,店长不让我走,如果我走了,我这半个月就没有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05 12:52:3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店长这个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这个店, 劳动局会帮你主持正义的
  • 您好,单位拒付工资的,不合法,协商不成的,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维权。
  • 可以到劳动局信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不可以直接走人,应当书面告知。员工应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的事情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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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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