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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加班,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05 15:3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不愿意加班可以不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1、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严重威胁人民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
    3、设备必须在法定节日或公产期间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计划外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农副产品收购、运输、加工的紧急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员工不愿意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跟员工先进行协商,如果员工坚持不加班的,那么用人单位不可以强迫员工加班。如果员工同意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加班费。
    加班费怎样支付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不给加班费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加班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周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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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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