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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满50周岁,但未缴纳15年社保,公司要辞退,对吧?如果辞退能有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6-02 14:28: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5年以上,主动辞职的话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被公司辞退才有补偿金。补偿金的情况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另外,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可以不赔偿: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有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发放。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按年限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是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并协助其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注意,这里用的是终止而不是解除,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六十周岁时,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继续劳动关系,公司如果终止了,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果没有终止而选择继续履约的,则劳动合同和关系依然存在,一旦单位解除,则需要支付赔偿金。
    也即是说,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有一次选择权,当然,如果劳动者社保缴费满15年的,则只要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如果未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的,单位仍有一次选择权,这个是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退下来后可以选择自行延迟缴费到够15年为止,也可以将社保转为城乡居民养老办理退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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