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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8600,月休两天,实际出勤18天怎么计算

劳动纠纷
2023-06-01 07:42: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先用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工资收入除以它们。月计薪天数:先用365天减去104天然后除以12月等于21.7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 当月薪资=月薪计薪天数(应出勤天数法定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出勤区间内的法定假日天数)按5000元月薪计算:5000(月应出勤天数183天法定假)(实际出勤18天出勤区间内的法定假日天数0)=4285.71元。计算月出勤天数和月工资,全月出满勤即为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则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而不应计算到月计薪天数当中。统计月出勤时间,这里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不应统计当月的出勤天数,而应当统计缺勤时间,当月缺勤几天就用21.75天减去缺勤天数,剩下的就是出勤天数。如果出满勤就是21.75天。以你说的情况为例:当月缺勤3天,出勤就是18.75天,休息日出勤按照加班计算;如果缺勤20天,去掉休息日加班(应当单算)出勤就只有1.75天,月工资除21.75天再乘1.75天就是其当月应得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先用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工资收入除以它们。月计薪天数:先用365天减去104天然后除以12月等于21.7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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