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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资金额约定。但是现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制定了新的薪酬制度,要求同岗同工统筹,而按照新的薪酬制度,我的工资 将会比合同约定有了不小的降低。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5-31 15:59: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据我所知单位是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或者劳动者不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调整岗位及工资报酬。劳动者不同意调整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在公司工作一般工资按合同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效益不好降薪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发放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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