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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我的合同到期是8月30日,但是我有离职意愿,想提前申请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像这种情况,我能拿到赔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23-05-31 17:07:3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自己提出的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目前是什么原因离职呢
  • 你好,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 一般自动离职是拿不到赔偿金的
  • 自离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什么诉求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自愿离职是没有赔偿金的
  • 一般情况下,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金的。出现特殊情况时,可获得赔偿金。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若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不及时发放工资和福利,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以下手续:1、劳动者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在财务部结清金额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劳动者的工资中涉及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5、人力资源部统计劳动者的工资,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将要离职的劳动者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至此,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 法律分析: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可以索要,劳动者并不是必须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才能提出离职的,正常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履行的程序就是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但没有特殊约定的,不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不一定要按照合同赔偿,一般来说,合同期内你提出离职只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就是可以的,如果没有走这个流程,那么公司可以主张你给公司因辞职所造成的损失,且这个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于公司。

  • 你好!这种情况是没有赔偿的
  • 你好,如果是本人自愿离职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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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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