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金的。出现特殊情况时,可获得赔偿金。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若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不及时发放工资和福利,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以下手续:1、劳动者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在财务部结清金额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劳动者的工资中涉及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5、人力资源部统计劳动者的工资,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将要离职的劳动者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
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至此,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宣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