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有延期交付房屋;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
合同无效;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不能办理产权证;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
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