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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本人有病,超过两年,工龄29年,请问病假工资,应该如何支付?还是不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23-05-27 20:28: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应当支付病假工资,超过的不支付工资


  • 1、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另外,各地对于病假工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支付。例如深圳市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 1、病假期间不发工资不可以。职工病假,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其他。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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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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