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下班后,我不小心摔断了腿。我请了三个月病假,期间没有支付工资。现在回到公司后,公司要我交3000元。我该怎么办?必须付钱吗?我应该在病假期间支付基本工资吗?

2022-09-15 10:4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但事后能安排补休的,可以按正常情况发放工资;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但事后不能安排补休的,需要按正常工资标准的两倍发放工资;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管之后是否安排调休,都应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的三倍工资
  •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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