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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吃店上班两个多月了突然怀孕离职老板说没做满三个月要扣每个月20%的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3-05-27 14:33: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吗?就不用扣20%的工资嘛,他扣工资肯定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但是你离职也要提前告知。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怀孕后紧急辞工的,如果用人单位扣工资的,是属于劳动争议,女职工可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员工怀孕,突然离职不扣工资。怀孕后提前告知单位即可离职,单位扣押金和工资违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女职工怀孕、在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基本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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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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