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现买方违约,中介在定金中扣除中介费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05-02 21:00: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中介费从定金中扣除不合理。一般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中已约定“中介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而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和中介服务费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中介服务费是基于中介公司同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达成的居间合同而产生的,中介公司不能不分情况,直接将定金扣留当作自己的中介服务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中介费从定金中扣除不合理。一般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中已约定“中介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而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和中介服务费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中介服务费是基于中介公司同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达成的居间合同而产生的,中介公司不能不分情况,直接将定金扣留当作自己的中介服务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卖方或中介。具体如下:
    1、一般来说,购房者可以将定金直接支付给卖方,然后卖方给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表示已经收到定金。在定金收据上,双方最好写明违约责任,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需赔付买方双倍定金;
    2、如果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直接交给卖方,可以由中介将定金转交给卖方,但是中介应该出具卖方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在收到委托书后,购房者可以将定金交给中介,但是必须要求中介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收据上应该包括经手人与中介公司的印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