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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在购房过程中,为避税,想延后过户。想与房主签订一份购房协议,约定先支付房主一部分购房款,等一年后过户时再支付剩余房款。其中约定,如果一年后,我违约不购房,则房主不退还购房首批款。如果房主违约不卖房过户,那么除了退还我的购房首批款外,还要赔偿我同等数额的现金。 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房主后悔,我还能要求他继续履行这个协议吗?如果不能履行协议,我要求的退款和赔偿款能获得法律的支持吗?

房产纠纷
2007-08-08 23:20: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单从协议角度 是有效的,虽然双方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利益,但一般来说,法院并不主动判定这种协议因损害国家利益而无效.
  • 谢谢各位律师的宝贵经验和建议,收获很大。再次感谢!
  • 从表面上来看,买卖双方都少缴了税,减少了交易成本,的确是省下了一笔钱,但是其中蕴含的风险却很大。首先,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房价是不断波动的,等到两年后,一旦房价上涨或下跌,就容易出现交易纠纷。其次,房产交易如不过户,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如果卖方将房屋抵押或二次销售,房屋的产权则会发生变化,双方难免要发生纠纷。案例:2005年8月,王先生通过.周兴芳律师
  • 双方可约定 义务履行期限,如没有证据证明有逃税目的的,你们的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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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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