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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到某公司上班,工作制是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当时单位领导说的是450一个月,加提成,但是一直效益都不好,从进公司到现在都是拿的350,而且没有交任何保险,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也没加班费,合同上又没有写具体金额,只写了不要保险的话,接多50元津贴,但也没有兑现,现在离开公司了,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我们这里最低工资标准为460,我应该申请赔付多少?盼回复

劳动纠纷
2007-08-07 09:23: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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