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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感染了疫情被隔离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12-16 20:46: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主题:员工感染新冠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

    内容:现在政策调整了,员工感染了需要居家隔离的话,期间工资怎么发呢?企业是否可以用年假、调休假来抵扣呢?

    根据2020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高法[2020]38号)规定,对因小区被封闭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上班的,劳动者工资按以下方式进行发放:

    一、对于劳动者属于依法实行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情形的,用人单位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

    二、对于劳动者不属于上述隔离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3、对于劳动者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起止日期计算,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不剔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用人单位发薪日期在此期间的,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后复工,复工后再次停工停产的,每中断一次需重新计算,不得将两次停工停产的时间累加计算。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 你好,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了。
  •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被隔离的,工资照常计算。对于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需要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因此劳动者在此期间仍然是有工资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你好,用人单位需要发放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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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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