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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上个月11月14号到一个公司工作,周日单休,还在实习期内,公司是5号发工资的,实习期底薪2000元/月,本月初12月5号上午老板通知当天下午开始放假休息,复工时间待定,工资也推迟到今日12日才发,我上学实际工作日共14天,今天发工资觉得工资不对。公司也一直没有签订实习或者劳动合同,上班前一天问过需要带什么上岗材料,老板说不用,就一直没签合同。请问可以仲裁吗?

劳动纠纷
2022-12-12 19:59: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做事老板工资有点不想给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工资的发放时间。若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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