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厂里招聘的时候说明了未满一个月辞职需要扣三百块钱 然后未做满一个月工期辞职可以扣我那三百块钱吗?

劳动纠纷
2022-12-06 11:44: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不合法,可以据此主张
  • 你好!你可以找劳动局投诉的。
  • 签约后没几天就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扣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