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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是从10月25请假回家,结果11月25号,发现回不去了,就辞工了,厂里没事做,辞工7天可以走了,结果到现在工资10月份的还没打,

劳动纠纷
2022-12-06 15:24:2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直接去劳动局投诉了。
  • 您好,请问工作了多久?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 请问工作了多久?请问工作了多久?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对方的x
  • 你好!你可以找劳动局协助的。
  • 劳动法辞职规定: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你好 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情 需要向你了解详细情况
  • 你好, 可以先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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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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