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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回家,老板问年前还去不去还是离职,考虑之后说离职,第二天说非正常手续离职扣三天三倍工资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2-04 21:30:5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公司可以扣工资。但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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