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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辞职书是二十天后的。才过两天公司就说明天不要我来上班了,这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2-04 10:30: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写辞职书公司这样是不合法的
  • 您好哦,不合法,可以据此要求承担。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工资的事情
  • 你好!你可以找劳动局反馈的。
  • 如果劳动者是提前三十日写了辞职申请书,车间主任不批并不影响其离职,在三十日后双方就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好离职手续;如果单位不办理好离职手续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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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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