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跟我们签合同,但公司不给合同给我们,现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要来跟我们解约合同关系,公司还有两个月没发工资,如果我们跟公司解除合同后,有什么会对我们员工不利的,还有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维权,谢谢

劳动纠纷
2022-12-01 13:08: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的,劳动者可以按规定与公司办理好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并要求公司在其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龄,以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