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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当时成立公司时,找我说他们社保人数不够,要我帮忙把社保关系挂靠到他们公司,每月有工资可发工资,(走形式我在微信转给他)劳动合同也签了在公司没给我,社保也是我个人微信给他,公司再统一交社保。但我没上班,现在他以“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停缴十一月社保,我也没有跟公司签劳动解除协议,请问我可以享受赔偿金或补偿金么

劳动纠纷
2022-11-30 10:22: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能,实际上你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 没有实际的劳动关系,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如果劳动者因公司没交社保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赔偿,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没有实际劳动关系不应当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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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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