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入职,11月15日缴纳11月社保,但是员工在10月30日骨折了,这种情况,社保局能补偿工伤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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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 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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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者在未当月内发生工伤还未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理赔,工伤保险各项费用应由新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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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缴纳社保的,由单位给付本来属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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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有严格的制度的 这个几率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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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骨折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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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是否发生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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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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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认定工伤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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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可以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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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要看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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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发生工伤事故,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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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