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吧,公司搬迁,如果劳动
合同的内容没有改变,当事人应当接受公司的安排,是没有补偿的。当事人自己辞职也是没有补偿的。只有出现改变
合同履行的的情况时,员工不去才能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
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