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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男,2005年5月4日婚,登记时间不祥,登记前购买婚房一处(贷款),装修钱由男方出,但当时由于女方提出要用最好的东西,所以主动出资一万,男方给女方彩礼二万元。婚后二人经常吵架,现已确认感情完全破裂,要求离婚。女方怀疑男方有外遇,但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现两人已经分居,女方回娘家居住。

房产纠纷
2006-01-14 20:36: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建议任何事情三思而后行,其次若有可能可听取律师的建议。
    1。男方想知道如何简便快速的办理离婚手续。
    :若有可能可协议离婚,可协商不成,可诉讼。具体策略可具体分析。
    2。我的个人观点:婚姻法规定,双方共同居住8年婚房才能算共同财产,但同时还说婚后增值的部分应属于共同财产。我想请问不论如何,女方是不是都无权分得房屋。另外增值的部分如何解释,现在天津的房价增值很快,这部分是否应算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居住8年婚房才能算共同财产这一规定已经不存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应属于共同财产”在诉讼中这一规定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何为增值部分,存在一个证据的问题,其次,增殖的起点是一个关键。
    。3。家中的电器是否应算共同财产,还是谁出资谁拥有,这个谁出资的问题如何举证,是否看购买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婚后的定义是否应从登记日算起?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就应该算共同财产,对吧?但是如果婚前购买的,是否以发票抬头的名字为所属依据呢?另外女方已经将所有发票都拿走了,这个有关系吗?
    :这个问题在诉讼中是很常见的,关键是证据,有关司法解释曾经明确规定了这种问题如何处理。
    4。现女方找男方要回装修所垫付的一万,女方有资格这么做吗?
    :要看其具体证据。
    5。男方有权利找女方要回彩礼钱吗?
    :如果符合有关规定,男方可以要回。
    6。如果女方提出男方有外遇,我想她应该可以要求法官判决的时候向她倾斜。那她是不是要拿出实质证据才可以呢?如果仅凭口头说,会得到照顾吗?如果她要举证,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算数呢?我的问题有些多,谢谢。
    :如果女方指证此结论,则女方须承担举证责任。实际上,关键的问题并不是这一方面。如果女方把握关键问题,可能诉讼的结果会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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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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