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田**作为公司员工,在按照公司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指示一起去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时,我和田峰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现公司已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给我们强行办理了辞职手续。因公司领导曾保证出事由他负责,保证我们没事,被判刑后也说要为我们申诉,并给予我们经济补偿,所以我们多次找到公司领导要求解决为我们申诉及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领导要求我们找集团领导,我们找到集团领导,他们却说是政府认为操纵,干预司法公正,公司也是受害者,对于我和田峰的事没办法,只能在公司的官司胜诉后(因镇远政府已我公司投资不足向**仲裁委提起了仲裁申请),支助我们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