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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我进入一家商贸公司,因为我以前有过工作经验,第二天就上班了,当时没有谈什么休假、工作时间、工资、保险的事情,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等后来开工资时才知道  每个月要交100元风险金 ,而且工资是下月20日以后才开上个自然月的工资,   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是否属于欺骗行为,我该怎么办?
  我们是每个月休息2天,没有节假日,单位也没有申请不定时工作时间。那么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07-07-12 10:43: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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