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望你尽快解答。谢谢! 企业能不能把职工的工资报得很高,而发给职工却是一小部分。如:我单位把我的工资报上去有1500元,而发给我只是600元。企业能怎样做吗?能做的话它虚报的幅度最高是多少啊?有相关法律条款的话请您付上,谢谢你在百忙中为我解答。

其它综合
2005-11-04 16:32: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谢谢及时解答
    我的分析对吗?请你指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
    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三)纳税人的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
    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点5%计算扣除。

    那企业若把工资总额提高的话,那被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也就相应提高了,从而导致成本增加,那企业就达到偷税的目的了,是这样吗?

    如果这样的话我是到税务机关哪个部门去检举,到劳动监测大队也可以吗?

    谢谢及时回答!

    万分感谢!
  • 谢谢你的回答!
    那么企业为何要把我们的工资虚报的高了啊?也就是它好把我们报的低点啊,如果是逃税的话。
    请你为我再分析一下。
    还有企业有这样做的理由吗?虚报高工资而实发低工资。
    谢谢解答!
    谢谢!
  • 或者是冲成本吧。不应该这么做。你们可以举报。
  • 虚报高了就得纳税,1500低于纳税标准,公司的做法主要是为了避税,可以到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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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