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人社查保险时发现两年前离职单位有6亇月单位应交养老,失业,工伤费是零,但个人交费正常(代扣代缴)可以要原单位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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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局进投诉要求原单位补缴,自己部分需要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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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及时投诉社保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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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原单位沟通了么,正常来说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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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社保没有交全的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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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原单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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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的,一般建议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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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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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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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