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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于9月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注:该房是88年时的回迁房,卖主于2004年按房改政策买下了这套房子,产权人是卖主,卖主通过中介将这套房子卖给了我)现已过户到我名下,卖主搬走后,把房门钥匙交给中介,中介正准备与我办交接,卖主的儿子便撬开了房门,更换了门锁,住进这套房子。我与他理论,他说是他的房子,并把他与卖主(他的父亲)为这套房子打的官司一中院的判决书给我看,判决书上说:“他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现在,我花了钱,买了房子,不能入住。我于10月31日起诉他让他搬出该房屋。他接到我的起诉书后,于11月14日他起诉卖主、我和中介,案由是买卖合同无效,证据是,他曾与卖主打过该房产的官司并有一中院的判决书,判决他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但是买卖房屋时该房屋的产权人是卖主。 我于11月18日拿到他的起诉书,但是卖主和中介至今都没拿到起诉书。11月25日我的起诉,西城法院已开庭,但是法官说:“没法判,得等他的起诉开庭判完之后,本法庭才能判”。请问:1.这场官司,我能否胜诉?2.对该房屋法院曾经判他与卖主共同居住享有使用权,那么产权人能否自主卖房?

债权债务
2005-11-28 16:20: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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