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江苏人士,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户口留在天津,集体户口保存于天津和平区.于2005年7月29日与天津新的纺织品有限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公司派我到上海分公司做业务助理.但由于公司日本部门经营不善,日本部门的人陆续辞职,现剩下我一个人.现在我也没有工作伙伴,也没有师傅也没有了客人,我在这里已经有2个月没有工作了.这一系列的情况让我失去了对这个行业这个公司的工作的兴趣.于是考虑再三与2005年11月16日晚递交了书面辞职书.但经理一直不批准,无论如何也不放我走, 我真的已经失去再工作的意愿.

债权债务
2005-11-23 18:51: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