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还有一事不明,请赐教。1991年处理这事的时候时我们家族中几个人自行与政府处理这出房屋,现在我们翻阅档案才发现文件中有几处不实,文件原文中有这么一条:“鉴于章芝珊家庭均与安排住房,由政府折价经济补偿处理,产权归房管委所有”,现在出入有:1、当时没有安排一间房屋给我们;2、既然没给我们房屋,他按折价经济补偿处理是否正确;3、房屋面积出入太大;4、宅基地可否赔偿;5、1957年老宅被占用后可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6、当时被赶出来时屋中所有家具和值钱的东西都不让拿,现在能否得到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