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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网人”购买了一个网站的空间(300元),期限为2004年11月23号到2005年11月23号,中期发现该空间不稳定,我就把在该空间上的网站转移到了别的公司,最近,“**网人”在11月10左右相该网站上的电话号码要下一年的空间使用费,由于网站人员不清楚,就直接汇了300元给“**网人”,我知道后,马上向“**网人”要回300元,但对方说已经入帐不给了,这300元的空间费是对方提前收取的,下一年我已经不打算在该公司租用网站空间,目前第一年的费用还在有效期内,而对方就是不给。

证券投资
2005-11-15 09:44: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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