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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8日通过中介签定了购房合同,房价共是19.5万元,当面已付10万,过户时间定为07年6月15日前。6月14日双方到中介办理过户,卖方突然说不卖了,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卖方走后,中介叫我先回去,我想我离中介坐车最快也要1个半小时以上的路程,走时我分别给中介两位负责人说:房子过户是07年6月15日前,我已经来了两次,以后就不能说我没有按时过户,他们说:“不会不会”你已经跟卖方见过面了。 6月15日下午4:20卖方突然打电话他已在中介处叫我去过户,我叫中介留住卖方我马上赶过来,我赶到时已是6:20,中介说:“卖方已在5:10离去”,我与中介马上赶到卖方住处卖方不在家,电话也关了,我们一直等到16号的0:10分才离去。第二天卖方说过户时间已过,我没有按时过户是违约。(卖方违约原因是06年8月到现在房子涨价较高) 请问律师:1、是我违约吗?2、合同是三方合同,中介无固定下班时间,过户时间是以上班时间17:00,还是24小时?3、对方违约是否原合同已终止?对方违约时是三方在场,要恢复合同,是否也应该三方到场后才生效?4、因卖方先违约,现在我不要房了,按合同,要求对方足额赔偿损失可否?我是否违约?敬请帮助,谢谢!

房产纠纷
2007-06-19 10:47: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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