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非常感谢你在百忙之中及时答复了我的问题, 现补充如下: 1.房产证上一直就是该业主的名字,并无其前妻的名字 2.在他们协议离婚后的离婚协议书规定该房屋归前妻所有,但随后两个人私下签定的第二份协议书中,规定业主分两次给前妻共10万元,该房屋重新归业主所有,并且有其前妻出具的收条,应该证明已经履行了(如果这些不是伪造的话).3.我问银行了,象这样的情况不能做按揭,必须要有其前妻出现才能办理.因为银行方面不能确定上述协议的真实性.可是其前妻已经移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