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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刚刚走出学校的学生,在东凑西借了3万元后,开了一家饭馆,现正在进行装修。于是到劳务市场找到一个包工头,和包工头就装修的要求,规格,工期和价钱经过商量后,达成口头协议。由我们出料,由包工头自行组织和安排人员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包工头的需要,我们购买了一架梯子。不辛的是,包工头手下的小工由与自己的疏忽,从梯子上摔落,造成左手骨折。包工头见情况不妙,已经提早的溜了。现在,我已经给伤者支费了医药费将近5000元,可是伤者还要我支付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2万元的补偿款!我现在真是没有什么钱赔给他了!我想问的就是我是否应当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 补充一点,如果我找到那个包工头,是否可以要求他同我一块赔偿!~如果共同赔偿的话,我们之间应该怎么划分! 如果找不到那个包工头,我是不是就要单独赔偿伤者的所有费用!

劳动纠纷
2007-06-13 06:19: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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